她是一个喜欢化妆的女人,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她以106岁高龄去世。晚年,她已经不能行走,却依然坚持用颤抖的手为自己化妆,甚至连她以为那位著名的丈夫,也很少有幸见到她素面朝天的样子。
这位民国时期出身显赫的宋家三女儿,名为美龄,人们始终认为那个叫庆铃的姐姐比她生活得美。然而,她是精明的、魅惑的,比端庄的姐姐有更强大的吸引力,尤其于男人而言。“蒋夫人多年来始终是以一种征服人的魅惑与假装对她谈话发生兴趣的方式来应付人-尤其是男人。这已经成为她的第二性格。”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儿子曾经如是作评,言语的刻薄或许缘于他那多情的老爸对她一贯的钟爱与垂涎。当时,这个穿旗袍的女子,已经征服了所有美国中年男子,还包括相当一部分女性。作为第一位获准在美国国会发言的中国人,她喜欢用异常深奥的单词,搞的下面的记者手忙脚乱地翻字典。
一个女人,她的美丽与适当的矜持和高傲成正比的,倘若把自己弄得太家常太亲民,美女也很容易变成大妈。她深谙此道,并且虚伪到底。在美国威尔斯利女子学院读书时,她宿舍楼前的台阶上每天都站着不同的追求者,她与他们每个人都保有良好关系,并且蜻蜓点水地尝试了与其中一些发展为较为紧密的关系。她在那个年代便开始思考爱情与面包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是“没钱绝对不能结婚,但也确定不会仅仅为了钱而去结婚。”
她始终是一个本我至上主义者,用今天的话说是宁愿嫁给爱我的,不会嫁给我爱的。即将毕业回国时,她因为担心父母包办婚姻,于是在若干求爱者中挑选了一位江苏籍的哈佛留学生,与之订婚。然而,这项婚约只维持了短短几个星期,在她克服了回国的恐惧之后,便不了了之。
她爱过谁是未解之谜。所谓刻骨铭心,必定要进入一种忘我的状态,意味着失去对事件的控制权,往后怎样,只能听天由命了。听天由命应该是她最不喜欢的状态吧。
尽管她与蒋介石的婚姻被称为政治联婚,你却很难说她并不爱他。他追了她5年,为了与她般配改掉了不少“土包子”的习惯,还接受了基督教洗礼,并且学会了唤她为“darling”。有人会主动出击,爱上那些起初并不爱自己的人,有人则习惯防守,只爱符合标准并且对自己最为坚贞的人,前者可称为感性,后者可称为理性。理性有时候难免显得冷血和虚伪,却往往更有利于做出去伪存真的选择,因为感情用事的时候,既是对了,也不过是运气。
事实证明,一个理智的、善于伪装的女人,是适合做伟人太太的。婚后,他死性不改地闹出轨,而她,不吵不闹,一人躲去国外,一走就是半年。他们之间,即使在最危急关头,也维持了表面的伉俪情深。这一招,让男人极为感激涕零。旁人或许有更多温香软玉,而她,她的过人之处在于,几乎没有人能看到她的真实面孔。她把生气、悲哀、伤心或者醋意大发统统留给自己,带着那些高贵的旗袍,寂寞而华丽的登上旅途。
29岁以前,她虚荣到不允许自己有失恋的情绪,因为那是弱者的表现。29岁以后后,这种虚荣被移植为不允许任何家庭裂痕暴露在他人面前。人生是一场表演,有人倾情表演着自己的苦情戏,哭得眼睛瞎了,看不到手边的幸福;有人执着地表演着自己的恩爱戏,演着演着,也就果真相信了自己的幸福比旁人多。
上帝分给每个人的幸福是相似的,辨识幸福的视力却大相径庭。
在丈夫慈溪老家里,有一张两人共同睡过的大床,红木的床架上,镶嵌着一面椭圆形大镜子。她就是这样,日日望着两人的恩爱身影入睡,甚至在梦中醒来,都能看得到自己幸福的笑容。她固执地坚守着内心深处的高贵与骄傲,像不愿意看到自己真实的容颜一样,不愿意面对婚姻的污点。于她 而言,虚伪更像一种通透,因这世上许多的事情,愈是真实便愈显悲哀,愈是真性情愈是容易误入迷途。
爱情于她而言不是最重要,经营爱情才更重要。她说自己年轻时有点重感情,也遇到了一些爱情,后来却忘了爱情的模样。忘了爱情,才能爱的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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